重要通知:律师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3-19 11:08   2385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作为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接受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彭爱明的委托,发布本律师声明:

律师声明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作为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接受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彭爱明的委托,发布本律师声明:

    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产及销售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无纺布制品、纱布制品、塑料制品为一体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广受用户欢迎,产品销售网络已经遍布全国十几个省份。

当前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加班加点生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所需的医用外科口罩等医用产品,但是最近我们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的侵权仿冒者,该类侵权行径均未经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授权许可,擅自进行生产、销售,致使众多消费者与使用者误以为是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的正品而进行购买并使用,于此,我律所请消费者在购买时认清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品牌,避免误买误用伪劣产品造成不良后果,责令那些侵权仿冒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的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公司及个人涉嫌侵权的行为,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将保留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

付国涛律师(电话号码13886988404   

2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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